不可否认,有的刑事案件侦破过程惊险刺激,一波三折,有的刑警自身的经历也是曲折有戏,充满传奇色彩。但刑警之外,其他警种同样拥有丰富的创作素材,公安工作就像一座创作素材的金矿,只要深入其中,处处都是宝藏。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脱下军装穿上警服,成为一名户籍警。刚开始,我觉得做户籍警整天与家长里短、婆婆妈妈打交道,十分琐碎。两年后,我调到分局政治处做宣传工作,才发觉,离开了弄堂,我还是很留恋那里的人、那里的事,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感到户籍警岗位是体验生活的绝佳场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社会的缩影。社区里形形色色的人和千奇百怪的事,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彼时,居民戏称派出所是“百管部”,称户籍警是“百管部长”。因为户籍警是“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说到户籍警的工作职责究竟有哪些,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字——杂。诸如户口管理、治安防范、案件侦破、纠纷调解、失足人员帮教等,都属于户籍警的工作范畴。甚至居民杀鸡杀鸭、抓狗逮猫、拆除违建等琐事,也喜欢找户籍警。
后来,我尝试用散文的笔法,根据自身的深切感受和真情实感,创作了几篇工作手记,通过一个户籍警在社区里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来反映社会万象,反映上海的风土人情。当时的我,写作时从来不考虑什么是公安文学,什么是纯文学、通俗文学,只专注于怎样调动文学的手段,构建生动有趣的故事,将心里个性鲜活的人物刻画好。那些文字里,虽然没有刀光剑影的大案,也没有传奇的英雄人物,讲得净是些琐琐碎碎的日常小事,但许多文章发表后,被多家报刊转载,甚至被选编进教材。我记得当年在《解放日报》连载后,颇受读者欢迎。著名艺术家孙道临老师还约我一起创作电影剧本,可惜因资金短缺流产了。
一次,我拜访作家王小鹰。她对我在《解放日报》连载的一组警察手记赞不绝口,称文章写得有声有色、富有生活气息,充满情趣,还特意剪了下来收藏。她热情地鼓励我继续写下去,“就写这些你最熟悉的东西,那样才鲜活有趣。”她还表示,等我积累到10多万字,会帮我联系出版社出书,并为我写序。可惜,后来我离开社区,素材渐渐枯竭,有了些江郎才尽的感慨。
我调到杂志社当编辑后,我就盯着上海发生的大案奇案和传奇人物进行创作。20多年来,我写了几百万字的大案神探题材的作品,先后出版了10多本书,并相继加入上海作家协会和中国作家协会。有文友看了我的书后说,“虽然你写了许多轰动一时的案件和传奇的人物,但写得最生动有趣的还是户籍警手记,看似平常,却亲切自然,妙趣横生。因为那是你最熟悉的东西,所以写起来感情投入,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我听罢深以为然。
是的,人们常常误以为公安文学就是写刀光剑影的案件和铁血传奇的人物,往往忽视了普通人物、生活趣事、当地风俗。但文学即人学,警察的工作本质上是与人打交道,每位警察的生活经历都是一座有待挖掘的矿藏。
在我看来,文章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故事曲折有趣,不足的是好故事里不见其中的人物;第二层次是注重刻画人物,很多人往往只写人物好的一面,不注意写其个性,甚至是癖好缺点,导致人物形象脱离实际,可敬不可感;第三层次是挖掘社会内涵,要反思事件和人物背后的成因、环境和根源。达到这三个层次的作品,便是上乘佳作。
不管是从事什么行业,由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经历、爱好、性格不同,也决定他写出来的东西五花八门,各有特点。不论写什么东西,只要是写身边熟悉的人和事,以自己擅长的文体将其发挥到极致,窃以为那就是最好的创作。
(作者系上海市公安局退休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