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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红色印记】东北局社会部和东北公安总处为解放东北立汗马功劳

2021年10月21日 16:53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辛闻   
中国警察网 · 辛闻  |  2021-10-21 16:53

   

汪金祥

  1945年9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在辽宁沈阳成立。当时东北社会秩序混乱,反革命暴乱迭起,敌人活动猖獗,东北局社会部正是在这样的严峻时刻应运而生,首任部长为邹大鹏(1909年出生,辽宁辽阳人,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调查部常务副部长)。11月3日,延安南方干部第一大队政委汪金祥(1907年出生,江西弋阳人,新中国成立后任公安部副部长)率领180名党政军干部到达沈阳。东北局为加强锄奸保卫工作,任命汪金祥为东北局社会部部长,主管公安保卫工作;邹大鹏为第二部长,主管情报工作。 

  东北局社会部下设办公室、人事科、秘书科、治安科、总务科和电台。此后,东北局社会部随东北局机关先后迁至辽宁本溪、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1946年9月3日,东北公安总处在哈尔滨成立,直属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其与东北局社会部是一班人马,汪金祥任处长,陈龙任副处长。东北公安总处成立后,提出东北各级公安机关为锄奸治安的执法机关,其主要任务是:彻底清除日寇法西斯残余势力、汉奸、特务、土匪,防止和镇压实行阴谋破坏、暗杀、恐怖、组织叛乱、破坏民主的反革命分子,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发动群众,进行反奸翻身运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市政交通,巩固民主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东北局社会部和东北公安总处全面领导东北地区公安机关清剿土匪保卫土改,全力清除日伪国民党等反动残余势力,有力镇压了反革命暴乱,保卫了新生革命政权,并开展了大量情报策反瓦解敌军的工作,为解放东北立下汗马功劳。1948年12月,东北公安总处随东北党政机关迁回沈阳。1949年1月14日,东北公安总处改称东北公安部。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东北局社会部撤销。 

  (文图由中国警察博物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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